近日,全省各地食药监部门将开展针对奶畜散户自产自销、鲜奶吧(现制现售乳饮品经营者)、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等涉及乳品和乳制食品安全的检查行动。生产经营者要完整记录加工制作全过程情况;自产自销乳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应完整记录乳品销售数量和去向;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乳制品。
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资质擅自生产销售的,食药监将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将责令停止加工经营活动,立即进行整改;对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将立即组织进行审查;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撤销其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书。奶畜散养户自产自销、鲜奶吧、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小餐饮等,其使用的生鲜乳必须经农业部门抽检合格,符合GB19301—2010要求。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按规定索取并留存生鲜乳等原料供应商的资质、生鲜乳逐批检验报告等材料,完整记录加工制作全过程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乳品,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自产自销乳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应当具备贮存冷藏设施并及时清洗、消毒,避免造成污染,要建立销售台账,完整记录乳品销售数量和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