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有关工作会议要求,加大对转港渔船涉外渔业管理及安全生产检查力度,9月4日-8日,省厅巡视员荆南进带领厅渔船渔港处、省海监渔政局、省渔港监督局、省船舶检验局和沿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组成督察组,赴山东石岛及江苏射阳等地对辽宁省转港渔船开展督察检查工作。
在当地,督察组分别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转港渔船涉外渔业管理及渔业安全生产情况,交流讨论涉外渔业管控、渔船安全生产、渔船定点监控、渔业信息共享、属地异地共管机制等问题。会议对《辽宁省转港生产渔船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传达,沿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汇报本地区转港渔船涉外渔业管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最后,荆南进围绕六个方面作了讲话。一是切实提高认识,正确把握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二是强化转港渔船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应急处置和海上执法工作;五是加快推进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六是切实抓好秋冬季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督查,共对石岛中心渔港、斥山渔港、鑫发渔港、桃源渔港、马道渔港,龙须岛渔港、射阳中心渔港等21座渔港进行了检查,检查辽宁籍渔船150余艘。期间,召集部分船东代表召开座谈会,围绕渔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渔民代表的意见,并给渔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求渔民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渔业协定,规范海上生产,不去敏感水域作业,严防发生涉外违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