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洲和韩国发生氟虫腈污染鸡蛋事件,禽蛋产品质量安全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广泛用于卫生杀虫,我国严禁将氟虫腈作为兽药经营作用。
为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禽蛋产品,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蛋禽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局质安股执法人员对全县蛋禽养殖场全面系统摸底排查,发放宣传资料112份,重点监管6家大型禽蛋养殖场环境卫生,用药用料进货台帐、使用记录、执行休药期以及兽药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严禁使用含氟虫腈成份的各种卫生杀虫剂,严防氟虫腈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对饲料原料和产品造成污染,对2家养殖档案填写不规范,环境卫生不达标、粪染处理不及时的养鸡场提出了整改措施,下达整改通知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同时派出2名科技指导员上门指导,养殖场户根据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按照养殖技术规范进行饲养,引导养殖户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到零违法、零举报。
截止目前,我县尚未发现蛋禽养殖场违规使用氟虫腈现象。下一步我县将有效做好风险监测与防控工作,积极做好风险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鸡蛋安全,让市民吃上放心鸡蛋,消除“毒鸡蛋”的恐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