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国新办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表示,9月15日在上海举行面向国际的中国质量大会,刚刚发布的《意见》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号令和重大战略部署具体化、系统化,向全党全国作出了最有力、最集中的质量动员,体现了中央下最大力气抓质量的坚定决心。
8领域成提升质量主攻方向
支树平介绍,老百姓最关注的热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8个重点成为提升质量的主攻方向,包括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原材料、建设工程、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外贸易。提升质量主要有七大举措,包括质量攻关、质量标准、质量创新、质量监管、质量品牌、质量共治。其中有很多实招硬招新招,比如建立质量分级制度、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满意度”跃升,实施服务质量检测基础建设工程,实施中国精品培育工程等。另外,还将加快构建高水平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及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为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意见》明确指出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做好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和跨境执法协作,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汽车等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提高产品安全、环保、可靠性等要求和标准。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建立责任明确、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质量制度建设
坚持促发展和保底线并重,加强质量促进的立法研究,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研究修订产品质量法,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服务业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担保、缺陷产品召回等领域立法工作。改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快向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制度转变。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健全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