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周黑  海产品  烟台  奶粉  黑作坊  黑窝点  食品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金华开发区食安办督导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2  来源:金华新闻网

金华新闻客户端9月12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吴璇 通讯员 潜媛媛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有效推动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防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全力护航十九大胜利召开, 9月11日上午,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由开发区食安办主任于纲带队先后督导检查了金华十五中学、东苑小学、宾虹小学、金华五中,重点检查了学校主体责任落实,食堂大宗食品配送、索证索票、加工环境三防设施(防蝇、防鼠、防虫)、食品留样、餐具消毒、仓储等管理是否到位以及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流动食品摊贩等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上述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如学校食堂部分食品仓库未安装防鼠板、环境卫生不够完善等问题。督查组要求学校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落实自查自评制度;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指导,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


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包括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内的咖啡馆、饭店等社会餐饮单位及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校园周边的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及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等。


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包括:一是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二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是学校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及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是加工经营行为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是否严格落实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制度要求。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


对于那些硬件条件不到位、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及时跟进落实整改到位。


另外,通过广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