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期,涉及农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反映出个别地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农业部高度重视,9月6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药大检查,重点查处非法非标生产、违规经营、超限使用农药的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提出,一是检查依法依规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农药许可证件是否齐全,原材料采购与产品生产销售记录是否规范。二是检查高毒农药经营情况。检查农药经销商是否存在违规销售高毒农药、无证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高毒农药是否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三是科学选药用药情况。对重点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及统防统治组织,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的情况,是否超剂量、超范围、缩短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通知指出,这次大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省、市、县都要制定具体方案,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农业部将组织督导组赴重点省份开展工作督导和实地抽查,省级农业部门也要对重点市(县)开展督导和抽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成立由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药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加强协调,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重点排查非法非标生产、违规经营、超限使用农药情况。实行上下联动、横向互动,自查与督导抽查相结合,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生产、经营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宣传开展农药科普知识、安全使用技术,及时回应舆论关切,组织专家学者、权威机构等进行科学解读,解疑释惑。
相关报道: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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