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在即,记者从黑龙江省农委农机局获悉,今秋黑龙江省首次对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给予每亩40元的补助。
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对象为全省地方(不含农垦)在本县(市、区)实施玉米秸秆翻埋、碎混直接还田作业,并安装具备秸秆还田远程自动检测仪器的本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需按规定的翻埋、碎混秸秆还田模式执行,深松、深翻深度需达到30厘米。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后,要及时起大垄、镇压,达到待播状态,避免春季整地跑墒。
为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黑龙江省将在补助实施上做到“四个明确”:明确资金拨付方式、作业方式、作业机具和验收方式。作业结束后,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将在县、乡、村同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