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校园食堂严禁使用散装醋散装油
中国甘肃网9月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金奉乾)目前,正值学校开学之际,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9月6日,省食药监局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2017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秋季新学期师生创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要求:
各地要在前期开展校园食品风险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建立问题台账,逐项督促落实和检查。
具体措施:
1.学校自查:指导各类学校按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将学校的安全责任体系、对外承包食堂准入要求、食堂原辅料采购验收、食品留样及设备运转等情况作为自查重点,结合日常监管落实问题整改。
2.监管措施:全面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监管措施,重点抓好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加工操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严格监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坚决杜绝未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单位或个人进行供餐。
3.经营管理:各地要严格校园内食品经营许可准入,严禁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校园内兜售食品,督促学校与校园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并建立校园内食品经营者退出机制,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整改的食品经营企业,按照《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回其经营场所。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经营管理
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家庭托餐经营者经营经许可或备案、登记后方可经营;严禁在校门两侧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及在100米范围内设置经营性占道棚亭。
严查“五无”
依法打击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生产和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严厉查处无证无照、露天、占道经营行为。
校园食堂管理
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
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
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严禁购进使用散装醋、散装酱油和散装食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