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吉林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延吉市内105家食品生产企业和24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风险分级,分门别类地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该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和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具体细化了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内容,设定了检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参考检查操作手册的规定,对每一项检查结果进行评价。
监管中,该局坚持监管责任网格化,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项目和审核部门不同,制定网格化管理,制定不同的日常监管人员、不同的监管频次,落实责任人,进行科学化监管。该局还在风险分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重点监管对象的等级情况,按照风险程度和重要程度,将食品生产者划分为不同的监管级别,分别实施不同的监督检查。据了解,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目前,此次监督检查的所有检查记录,均已全部完成了信息化存档。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实现了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为保证食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