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扎实推进我县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小餐饮规范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小餐饮经营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并举、提升标准、标本兼治、逐步规范”的原则和“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和加强日常监管,初步实现全县小餐饮“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工作目标,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全县各类小餐饮单位,主要是县城规划区(含城乡结合部)内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基本特征,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饮单位,特别是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餐饮单位。包括小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店、夜宵店、小农家乐等。
(二)重点解决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场地狭小,无专用烹饪加工间,无洗涮、消毒、冷藏、“三防”等基本卫生设施,原料采购、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违章占道经营、油烟扰民、排污不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整治标准
(一)证照齐全:即《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二)制度健全:要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个人卫生良好。
(四)环境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整洁,25米范围内不得有垃圾场、污水池、旱厕等污染源;食品加工间(厨房)应封闭、独立,布局、流程符合安全要求;使用面积能满足经营需求,且最低不得少于8平方米,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墙裙;室内环境卫生整洁,室内地面无残渣、污物,墙壁、货架、灶台、油烟罩无灰尘、油污;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须安装纱窗纱门和金属防鼠板等“三防”设施;垃圾桶加盖并日产日清,废弃油脂按规定处理。严禁店外作业。
(五)消毒保洁:须具备专用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餐饮具供顾客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六)加工操作:加工生、熟食品的案板、刀具、容器分类使用,并有明显标志;冰柜内生食与熟食、成品与半成品分离存放,不得混放;早餐店提供腌制咸菜的必须加盖防蝇防尘罩。使用预包装食用油,油脂需连续加热使用时,应及时添加新油或定期更换,防止产生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要求使用预包装鲜湿米粉。
(七)采购储存:采购食品及原料应索取供货方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建立食品采购进货查验记录台账;不采购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标示不合规定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清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蟑螂,物品分类存放在货架上,标示清楚,做到先进先出,保持库房通风良好。
(八)用水安全与废水、油烟排放:用水及供水设施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四、工作安排与步骤
本次小餐饮整治工作时间为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7年8月)
8月底前,县局要召开小餐饮许可培训、整治动员会,各监管所要完成对整治范围内小餐饮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与登记,形成较为全面、完整的基本情况数据库。对造成小餐饮无证的原因进行汇总、分析,理清根源,实行分层分类统筹安排,分批分步落实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9—11月)
1.整治经营不规范行为。鼓励和支持小餐饮单位规范经营,要引导小餐饮单位、饮食摊点入市、入室经营;督促小餐饮单位加大对硬件设施的投入,改善餐饮服务条件,加强业务指导与日常监管,使其达到规范要求。加快小餐饮单位证照许可办理,大幅度减少无证照小餐饮单位。
2.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要求,对无照经营的应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分阶段、按步骤稳步推进整规工作,对无证经营的各类小餐饮单位,组织“拉网式”检查,对经指导达到或经整改后达到许可标准的,按程序发放许可证;对拒绝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2月)
各所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查找分析问题,认真限时整改,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各监管所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落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
(二)堵疏结合,规范发展。在整顿规范工作中,既要集中力量,严格整治措施,强化执法手段,又要注重规范、服务、指导和提升,做到宽严相济;既要关停一批无证照的小餐饮店,又要帮扶整改一大批小餐饮服务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支持餐饮产业发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开展宣传,宣传整规工作和有关法规政策,普及餐饮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消费,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