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粮办〔2017〕20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有关县(市、区)粮食局:
现将《2017鄂渝粮食产销合作洽谈活动暨湖北粮油精品展示推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2017鄂渝粮食产销合作洽谈活动
暨湖北粮油精品展示推介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湖北粮食产业化的发展,巩固和加强鄂渝两省市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提高荆楚粮油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实现产销对接、合作共赢,省局决定组织全省粮食相关单位和企业赴重庆市,举办2017鄂渝粮食产销合作洽谈活动暨湖北粮油精品展示推介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举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地点
2017年9月7日报到,地点:重庆市悦来国际会议中心悦来温德姆酒店前厅(重庆市渝北区悦来滨江大道86号),9月8日上午召开合作洽谈暨展示推介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粮食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市粮食局)
承办单位:湖北荆楚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重庆市粮油行业协会
三、活动议程
(一)两省市粮食局、商务委领导致辞;
(二)两省市企业代表发言;
(三)举行签约仪式。鄂渝两省市粮食局、商务委签订粮食产销战略合作协议,两省市粮油企业签订购销合作协议;
(四)产品展示和业务洽谈。湖北参会的粮油企业展示产品,组织宣传,与重庆市粮油企业、用粮单位开展业务洽谈与合作。
四、参加人员
两省市粮食局、商务委,粮食行业协会、粮油企业、用粮单位代表及省直相关单位、相关媒体记者等。其中:
(一)湖北方人员。
湖北省粮食局、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有关领导及相关处室(单位)领导;各市、州粮食局局长(分管局长)及产业科长;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代表;企业所在县(市、区)粮食局局长(分管局长)及产业科(股)长。
(二)重庆方人员。
重庆市商务委(市粮食局)、重庆市粮油行业协会有关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部分市、县粮食局领导;粮油购销企业、经销商和用粮单位代表等。
(三)两省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媒体记者等。
五、布展安排
各市州粮食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参展、参会企业,精心准备展示推介资料,严格挑选具有特色粮油精品、有长期合作基础和信誉较好的企业参展参会。
(一)展位分配。为保证推介活动效果,所有企业必须携带产品或宣传资料参展,原则上2-3家企业共用一个展台(1.80m×0.45m),共安排50个展位(附件2)。各市州粮食局根据分配的展位情况,合理安排现场展示企业及产品。场馆平面图及展位分布另行通知。
(二)宣传背景。企业自带宣传资料,每个展位后面要有1.8m×0.8m的广告宣传背景(易拉宝),要求做到整齐划一、统一标准。参展产品的广告宣传图片、产品简介、宣传册等由各企业自行印制,不少于200份,用于现场发放。
(三)产品要求。参展产品要求特色鲜明,重点展示富硒米、稻虾米、有机米、再生米、双低菜籽油、特色油脂等粮油精品。参展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适合重庆市的消费特点,并附相应产品质检机构检验报告。
(四)布展时间。9月7日。
(五)邮寄地址。如参展产品、宣传材料等物品需要邮寄,可寄至重庆市悦来国际会议中心。
联系人:曾诚,联系电话:023-60358794。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滨江大道86号商务中心收,并备注鄂渝粮洽会。
邮编:401121。
六、职责分工
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两省市粮食局、商务委分别成立推介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相应处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两省市粮食局、商务委之间活动的有关事宜,拟定活动方案,确定参加活动单位和人员并进行组织;拟订粮食产销战略合作协议书(企业购销合同和购销协议书由企业提供,统一制作),统计购销协议签订数量;落实活动的酒店、会议室等事宜,安排活动食宿与交通,做好活动费用安排及结算等工作。
(二)产品展示组。负责展示方案的制订、展厅布置及展示推介等工作。
(三)材料宣传组。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宣传资料及拍摄会议影像资料等工作,负责与相关媒体的联系等。
七、其它事项
(一)各市州、相关县(市)粮食局及参展企业要把展会筹备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产业科(处)长为本次活动的联络员,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筹备工作。9月7日晚省局将召开联络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展企业展示推介活动方案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参加活动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1.参加活动单位名单
2.展位分配表
下载: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