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汇报工作
检查温岭市石塘镇信息指挥中心
学习全国道德模范郭文标先进事迹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统一部署,由山东省牵头,湖北省、云南省参加组成第五检查组,于8月21日至23日,对浙江2017年渔业安全生产进行了交叉检查,检查期间听取了浙江省和台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情况的介绍,抽查了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实地检查了一处渔港和一家渔业企业。检查组通过几天的检查和交流,感到浙江省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渔船安全生产管控工作,许多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其一:
严把伏休后期渔船安全性能关
提升开捕后渔船本质安全水平
针对每年伏休结束后,渔船忙于快出海、多出海,成为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针对这一“安全顽疾”,浙江省今年开发了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系统,全面落实各个环节渔船开捕前必须“检查一艘、合格一艘、准许开捕一艘”的工作要求,制订印发了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采取“网上指定、线上操作、后台跟踪”,并组织四个工作组,进行监督抽查。
具体就是,要求沿海各地根据实际,认真落实“检查一艘、合格一艘、准许开捕一艘”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抓实渔船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工作。一是对农业部渔政指挥系统登记在册的各类渔船进行详细检查。主要检查证业是否相符,渔具是否合规,安全是否达标。二是制定科学的检查方法。按照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求,所有渔船必须实施船东或船长开捕前自查,并对自查结果存档。渔业主管部门在船东自查的基础上,对开捕的各类渔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五类渔船,实行由省局“网上指定”县局“线上检查,省、市局“后台跟踪”的模式。充分发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系统”的作用,及时地把开捕检查的结果自动上传系统,简化现场检查登记过程、规避人为工作疏漏、提高工作效率、利用信息化平台使安全检查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三是建立信用系统档案。对于违规渔船、安全检查不过关渔船、前期被查获仍未结案渔船一律不允许开捕,对擅自违规出海生产的渔船,一律实施最高罚款,扣减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并载入信用系统档案。四是统一认识,部门联动。全省渔业部门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开捕前渔船检查工作,依托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发挥“定人联船”等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依法开展全面、仔细的检查。
其二:
综合施策监管,典型示范引路
台州市是浙江省的渔业重点市之一,为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该市启动了“2017年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攻坚年”活动。为推动这一活动取得实效,确定将拥有各类渔船近1800艘的温岭市石塘镇这一渔业大镇,作为渔船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试验点。探索建立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责任的新办法,进行渔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试点通过建立一个平台、三个中心和五个机制,逐步实现船舶、船员入渔规范化,动态管理信息化,预防预控专业化,渔港安全管理常态化,有效减少渔船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就是,一是建立渔船渔港综合管理平台,依托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渔信通、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和海岸带三维可视化基础体系数据,建成集渔船检验、许可管理、黑名单管理、进出港管理、伏休管理、休闲渔船管理、船员管理、港口水产品销售管理和渔港数理模型等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二是建立渔船安全管理三个中心,建立渔船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整合涉渔涉海部门力量,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实行涉渔事项集中处理,提高乡镇对渔船安全的综合管控能力。建立渔港综合监管中心,整合渔业、乡镇等力量,组建四位一体的渔港综合监管队伍,充分利用渔船渔港综合管理平台和大数据,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建立渔业船员培训考试中心,实现船员培训不出镇,尽可能方便渔民和提高培训效率。三是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管理五项机制,建立渔船渔港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运行机制,打破渔船检验、船舶登记、船员培训、执法检查、动态信息核查、许可证发放等各环节的隔阂,实现环环相扣的闭环管理。建立完善渔船船籍港综合管理机制,严格实施渔船回船籍港伏休和营运检验要求,建立渔船定期回港签证、重点渔船定点靠泊、港内渔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渔船进出港报备等制度。建立乡镇渔船综合管理和执法机制,赋予乡镇对渔业执法队伍一定的指挥权、评价权;给予乡镇在渔船执法检查事项上更多的主动权和自主权,充分发挥乡镇属地管理的作用。建立渔业互保同安全管理的深度融合机制,积极研究推出适应安全监管需求的保险品种,推行船员实名制保险,完善人员变动报备制度。充分发挥渔业互保在安全事故处置中的经济杠杆作用。健全两个责任追究机制,以强化监管责任倒逼船东船长的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党纪政纪等手段来落实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的协管责任。
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五检查组(山东、湖北、云南)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