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检验检疫局获悉,8月29日,丹东局铁路客运口岸检验检疫人员在对入境国际联运列车行李车厢进行查验时,发现一大件行李申报为“健康食品”,经进一步开箱查验,确认箱内装有2盒朝鲜黑熊熊胆和110余包熊胆仁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712号》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一律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同时,黑熊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中的濒危物种,禁止进行捕杀和进行国际贸易。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引进濒危野生动植物产品必须提供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因该行李收货人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和证明材料,现场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熊胆及其制品予以截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