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传来消息,基于市民的饮食安全考虑,从当日起,丹东全地区将对尚未验明正身的“黄梅果”采取禁售措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称,8月30日,他们责成合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在售的“黄梅果”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参照实物、查阅资料,始终没查到有价值的信息。
于是,执法人员又将部分“黄梅果”送到农业部门,请求帮助鉴别,然而相关专业人员也没法确认其“真正身份”。此外,由于查阅不到“黄梅果”的相关资料,检测起来也缺少国家标准。为了保证游客和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执法人员找到商贩,让他们自证“黄梅果”的产地以及其确实为水果。
“由于商贩们都不能自证,执法人员已向他们下达了禁令,即日(8月31日)起,不允许在丹东地区销售‘黄梅果’。”得到这个消息后,记者8月31日沿街走访多地,均未发现售卖“黄梅果”的商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市民如果发现有人还在售卖“黄梅果”,只要拨打举报投诉电话2830123,执法人员就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