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和松木塘镇政府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桃花江水库周边生猪养殖场退养工作进行验收。
去年省环保督查组对桃花江水库周边生猪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退养的要求。松木塘镇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拿出了具体的整治方案,在县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等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退养任务,共拆除生猪养殖场11户,栏舍面积9745.79平方米,其中彻底拆除8590.63平方米、功能性拆除1155.16平方米。
桃花江水库(桃花湖)是饮用水源保护区,禁养区养殖场退养对保护水库水质具有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县域旅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