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12月31日,多部门联合“作战”
原标题:百日千人查万店 打响“舌尖安全战”
□记者 李慧
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9月1日至12月31日,食药监部门将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百日千人查万店专项整治活动。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涉及全市食品行业的种植(养殖)、生产、经营、餐饮、包装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广告、食品摊贩等。
“此次专项整治是多部门联合‘作战’,将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和我市的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专项整治共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和全面总结三个阶段。
根据不同部门的责任,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将分工协作。农业、畜牧部门将加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职权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测监管。林业部门将重点抓好干果、木本粮油、食用菌、花蜜产品等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排查整治工作。粮食部门将加强粮油收购、储存、运输中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检查。食药监部门将强化对企业生产加工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教育部门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卫生计生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测,实施食品污染物监测、食源性疾病和异常健康病例监测、食源性致病因子的监测和管理工作。环保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将采取措施,切实防止因灾害引起农田重金属污染;盐业部门将把好食盐生产、运输、批发、零售许可关口,严格执行“盐产品入库验收”“盐产品存储”“碘盐质量检测”“食盐包装”等制度,严厉打击盐业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取缔未经审批的食品固定摊贩和流动摊贩;公安部门将认真查处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
“食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市形成一种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氛围,从而让人人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