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需在网上备案,备案前公示至少20天。9月1日起施行。
备案的企业标准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工艺以及按标准设定的指标、限量和技术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备案前,须登录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hljzwzx.gov.cn/),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企业标准文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在备案前的公示阶段,对申报备案的企业标准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在备案后对其进行监督。备案后企业标准文本由省卫计委公开,供公众查阅、下载。
《通知》撤销了对企业标准3年一更新的强制性要求,要求企业对报备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且应当紧跟国家政策及标准变化,及时、主动对原企业标准进行更新,确保企业标准科学合理、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