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提升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连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及校外托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以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为主。全面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细则要求,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和食品留样等项目的审查力度。9月30日前,将对全市学校食堂许可证进行换发。
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对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索取的索证索票进行整治,要求在采购食品时,应从具有资质的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单位及农贸市场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肉类应具有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品质检验证。
加强加工场所卫生管理。督促学校食堂及校外托管机构开启“三防设施”,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食品加工过程中要做到生、熟,荤、素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各区县局要依法依规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许可,强化日常监管检查。突出关键环节和关键区域,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力度,对城市管理部门划定的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内经营的食品摊贩,须持有健康证,操作过程中应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相关要求操作,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监督抽检和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开。对高风险食品原料及米、面、油等大宗食品、餐饮具和供餐单位配送食品将加大抽检力度,实现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全覆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扩大社会监督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