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6月30日杜家毫书记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的指示精神,由省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专项督查。
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8月14日-20日各市州开展全面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8月20日-27日,省政府督查室组织5个督查组,由省财政厅、省农委、省食药监局厅级领导带队,省财政厅、省农委、省食药监局、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部门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和意见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对永州、湘潭、常德等10个市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本次专项督查,主要督促和检查各地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县级或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县级病死畜禽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建设进度,协助解决体系建设过程中土地规划调整与征用、环境评价、项目税费减免、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补贴配套等工作难题,加快推进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