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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布15起虚假违法广告案以食品药品内容居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8  来源:北京日报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17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以食品、药品、保健品宣传内容居多。


相比网络渠道,不少消费者对电视、广播等媒介播放的广告更为信任。不过,据工商部门监管调查,今年以来,部分广播电视台发布或变相发布违法广告,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河北省抚宁县广播电视台违法发布“唐通5.0”“好身板暖甲”“康谷丹舒筋活络丸”“古霸王大风丸”“追骨宁舒筋活络丸”等广告,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对产品的疗效、治愈率、有效性、安全性作出保证,违反广告法规定,被罚款20.5万元。


辽宁沈阳广播电视台在所属频道利用“良心说医事”健康养生访谈类节目违法发布“小药丸多肽”药品广告,假借健康养生的名义向消费者推销药品,被罚款10万元;福建电视台在所属频道违法发布“一滴硒”“仙灵地黄补肾汤”“养心通脉方”“龙舒泰精致地龙胶囊”“葛洪桂龙药膏”“康态胶囊”等广告,利用健康养生节目等形式变相推销保健食品、药品,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被罚款25.5万元。(记者 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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