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宋珍副调研员带领“双随机”抽查工作组一行3人到杭州淳安县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抽查工作。杭州市农业局渔业处吴小兰副处长、淳安县渔政局蔡茂胜站长及企业相关负责人等陪同检查。
根据抽查工作具体要求,工作组对淳安县抽查单位——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仔细查阅了公司养殖“三项记录”、水产品安全管理制度、水产品检测报告、水产品追溯信息、水产品安全培训台账等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公司有机鲢鳙鱼生产和销售情况,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交流。经过评议,工作组认为抽查单位资料完善、制度齐备,能积极主动开展水产品安全监测和培训工作,切实有效的保障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并就检查中发现的台账资料顺序混乱等问题向抽查单位提出了相关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及时按照工作组要求,将生产、销售、检测、财务等各部门材料进行认真汇总,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保障公司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