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聊城落实“三小”条例整治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8  来源:聊城日报

聊城日报讯 8月17日,聊城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冯贺成介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称“三小”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冯贺成介绍,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这些“三小”行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生产经营条件差,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目前全市共有小作坊1949家、小餐饮3931家、食品摊点1773家;已登记备案的共计1986家。由于“三小”管理涉及食药监管、工商、城管、卫生等10多个部门,存在监管盲点。2017年6月1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填补了“三小”依法治理的空白。


为贯彻落实“三小”条例,聊城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三小”条例培训,以及专项治理行动,营造了社会共治氛围。以“全国食品安全周”等大型活动为契机,以及通过参加市长热线、行风政风热线等形式,向公众宣传、普及“三小”条例知识。目前,先后组织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同时,借助省市主流媒体等平台,开设专刊专栏专页,全方位解读“三小”条例。


举办20多期培训班,组织监管人员和“三小”从业人员学习“三小”条例,进一步增强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的法治意识。为厘清监管职责,结合“三小”条例,聊城市下发了《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聊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通知》,明确市、县、乡(镇、办事处)三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为“三小”条例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 朱玉东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