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小作坊门槛低,设备简陋,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产品质量不稳定,食品安全风险高,一直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神经”。为进一步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2017年6月份以来,金乡街道食药监所借助全省“三小”整治的春风,联合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部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贴近社区、贴近居民,身在基层、发现问题早、收集信息快的优势,深挖、细查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
一堵。小作坊生产经营特点是加工地点较隐蔽,大多散落在各村居院落,外观和普通民居没有任何区别,另受执法人员、车辆和执法权限的限制,监管部门很难做到逐门逐户的排查,而食品安全信息员恰恰可以有效弥补执法部门的不足。金乡街道所根据县食安办有关“三小”整治文件要求,积极联合街道各有关部门,启动食品安全联系会议机制,调动各社区、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收集辖区内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情况信息。该所根据各信息员反馈的信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精准查处。对个别查处难度大的,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工商、环保、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截止目前已取缔关停食品加工小作坊20余户。
二疏。食品加工小作坊之所以屡禁不止、屡打不断,究其根本是旺盛的市场需求。小作坊的产品多为地域性、即食性、散装性、季节性强的地方特色食品,这些食品在本地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由于其鲜明的地方特色和不易长途运输性,正规食品企业很难涉足。绝对的需求就会催生绝对的供给,如果忽视这一点,一味的禁止和取缔,不作合理有效的疏导和规范,监管效果只能是“摁下葫芦浮起瓢”。由于监管的日益严格和周边居民的不满,小作坊加工点只能频繁的更换地点,从隐蔽的地方换到更隐蔽的地点,“居无定所”造成的成本增加,迫使作坊主更不愿意增加在食品安全设施上的投入。因此,该所一方面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引导小作坊进入各类农贸市场,鼓励采取前店后坊的生产经营模式,实施“阳光”生产、“透明”经营,推动和帮扶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另一方面,积极与属地镇街政府和大型农贸市场协调,希望通过建立“食品集中加工专区”,根据产品种类特点和食品安全要求统一规划设计,以租赁或者出卖的形式,解决小作坊业主食品加工场地问题。
三管。对取得登记证的小作坊,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截止目前已建立“三小”档案66件,严格按照省“三小”条例要求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一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控,督促指导小作坊建立可控的添加剂进货和使用台帐,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二是把好食品原材料控制关。三是规范食品标签,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安全,标签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张贴,做好食品销售记录。四是将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列入抽验计划,通过质量管控,决定小作坊的生存,实现“宽进严管”。(张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