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注册的网络食品经营企业需到市食药监局进行备案,涉及企业既包括京东、美团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订餐平台,也包括自建网络平台的餐饮单位。即日起市食药监局官网开通申报窗口,通过备案的企业信息将在市食药监局官网公布,消费者可以进行查询。(8月11日 《北京青年报》)
网购食品,曾经在很多人看来,是非常不靠谱、且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发展到今天,大家已经司空见惯,从米面油到小吃零食,再到干蘑菇、干木耳等等,都可以在网上购买。如果你生活在一二线城市,甚至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购买海鲜冷藏食品,这是互联网带给我们的便捷和效率。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7年8月发布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在我国网民的网络行为中,网络订餐和网络购物分别占上网需求比例的39.3%和68.5%,在网络购物的种类中食品又占了较大的份额。但是,一直以来,网售食品背后的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如今,北京监管部门主动出击,要求在北京市注册的网络食品经营企业,需到市食药监局进行备案,这无疑是促进网售食品健康有序发展之举。不过,需提醒的是:对网售食品进行备案,切莫遗忘“角落”。
不可否认,北京是网售食品平台发展的集中地,诸如京东、美团等第三方平台,可以说在网络食品平台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对其进行监管,是应然之举。不过,只是对这些平台进行监管,还远远不够,因为这些平台上售卖的食品,虽然有部分是属于自营商品,但是,还有很多入驻卖家,通过这些平台卖东西,也必须纳入到监管备案中。否则,入驻卖家与平台之间是利益共有方,平台对其缺乏相关的监管动力与能力,很容易成为网售食品的“阴暗面”。
面对平台上的各路商家,必须将其管起来,只有让这些“角落”受到约束,才不至于在质量和安全方面“裸奔”,应该用强有力的手段探索监管措施。其一,监管部门应该统筹监管各平台的食品安全,才能杜绝“三无食品”“五毛零食”等不安全食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分销。其二,平台之间应该信息共享,建立网络销售食品“黑名单”制度,让问题食品无路可逃。其三,建立线上与线下合作机制,对发现的网售不合格食品,及时查清来源渠道,避免其继续“改头换面”危害社会。(梅子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