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食品安全八大为民办实事要点
要求小摊贩集中经营
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为解决以前由于投入不够造成的历史欠账,补齐基础性短板,让公众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我省制订2017年食品安全为民办实事重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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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未派驻检验检疫人员的生猪屠宰场(点)。今年将改造生猪屠宰场(点),提高生猪和猪肉运输能力,使经过检验检疫的猪肉供应覆盖辖区所有乡镇。坚决关闭未配备检验检疫人员的生猪屠宰场(点),防止未经检验检疫猪肉和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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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用地、项目环评和项目建设资金等,促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早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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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琼中等市县为试点,将豆芽生产纳入“菜篮子”工程给予补贴,支持利用恒温设备生产豆芽的生产企业或作坊,为市场提供不添加“无根水”“无根素”的合格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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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生产。各市县根据本地食品加工作坊的主要品种,参照海口市豆腐、米粉集中生产的模式,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作坊集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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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小摊贩、小餐饮集中经营。各市县建立食品小摊贩、小餐饮集中经营区域或小餐饮一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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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升级农贸市场。对城区“脏、乱、差”的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改造后的城区农贸市场熟食专间、食品安全检测室等设施建设达标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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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升级学校食堂。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投入,使硬件不达标(面积可适当降低标准)的学校食堂比2016年减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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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扶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
(南国都市报 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