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惩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交由符合要求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企业处理;没有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企业的地方,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理。
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要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鼓励企业(单位)在厨房、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设备,追溯废弃物流向。
推动实施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培育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企业。推进唐山、石家庄、邯郸、承德市等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总结推广符合我省特点的相关试点经验。各县(市、区)政府通过采取鼓励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节约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物的产生。鼓励居民家庭厨房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处理。
加快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规划建设及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18年底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执法合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地沟油”治理协调联动机制。以农村、城市周边、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畜禽养殖企业、畜禽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等为重点单位,开展非法收运、加工利用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非法制售、使用“地沟油”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