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近日出台了《规程》,要求在本市注册的网络食品经营企业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到市食药监局办理备案。
北京商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按《规程》要求,办理备案的企业包括京东、亚马逊、美团、百度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订餐平台,也有例如呷哺呷哺、吉野家、必胜客等自建网络平台的餐饮服务单位。
随着网络食品购买力的提高,网络食品经营业态也迅速发展,出现大量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经营自建网站,在带给消费者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隐患。此前,监管网络食品销售的相关政策在不断收紧。同时,近日外卖平台扎堆推出行业规范,展示自身的技术及产品优势,凸显自身在行业内的地位。
市食药监局食品市场处副处长李洋表示,《规程》将企业备案事项确定为即时办理项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上申报备案信息后,向相应的备案办理部门提交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当场就可以完成备案事项办理,通过备案的企业信息将在市食药监局网站公布。这样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网络食品经营动态,优化监管方式,同时也便于消费者进行查询和监督,更好地保障网络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