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8日对“食安山东”餐饮示范单位进行了公示,青岛有8条示范街、5所示范学校食堂、6家示范店、4家知名大型餐饮在列。
据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通知的要求,在各市食安办推荐的基础上,省食安办组织对“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和专家评审,确定40条街区、153所学校食堂、143家示范店、8家知名大型餐饮、1 家大众餐饮连锁企业、2家餐饮中华老字号、 8家地方风味名吃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单位。青岛入选“食安山东”餐饮示范单位的包括:
公示期自即日始至8月18日,对上述单位有意见者,请及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1-88592615
电子信箱:zhaolong@sdfda.gov.cn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监管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