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行〔2017〕157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省粮食局成立由局级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从即日起对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的对表检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和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福建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