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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母乳喂养率仍偏低,官员建议限制乳企花样翻新的营销手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5  来源:澎湃新闻网
核心提示:根据现行的婴幼儿喂养规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倡导的纯母乳喂养,是指在孩子生命的最初6个月内,除治疗目的的药物糖浆、营养素补充剂外,不给孩子喂母乳之外的任何液体和食物,水也不例外。0-6个月甚至更长一段时间的纯母乳喂养,对于婴儿的健康更为有利。
    新生儿的“第一口奶”,应该是纯母乳还是奶粉等母乳替代品?
 
    根据现行的婴幼儿喂养规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倡导的纯母乳喂养,是指在孩子生命的最初6个月内,除治疗目的的药物糖浆、营养素补充剂外,不给孩子喂母乳之外的任何液体和食物,水也不例外。0-6个月甚至更长一段时间的纯母乳喂养,对于婴儿的健康更为有利。
 
    而现实层面,因奶粉企业屡屡营销手段花样百出、社会配套支持不足(如母婴室配备不齐全)、母乳喂养知识普及不足等因素,中国纯母乳喂养率仍然偏低。
 
    2016年9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曾在7个省份的贫困农村做过一项调查。就“母乳喂养坚持了多久”的问题,调查者询问了近5000个孩子的监护人,回答不足一个月的高达35.5%。这个结果,让调查者十分惊讶。
 
    而根据国家疾控中心2013年营养与慢病调查的监测数据,中国纯母乳喂养率仅为20.8%。
 
    7月31日,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促进母乳喂养高峰论坛”上,来自首都儿科研究所、育己讲堂等机构的母婴健康专家们提出,当下代乳品厂商营销手段层出不穷,如从医院非法获取母婴信息精准营销、向医院免费赠送奶粉样本等手段对母乳喂养的普及有负面影响。
 
    上述乳企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均被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不得展示、推销和代售母乳代用产品的通知》等在内的多部法规规章明确禁止,但现实层面,仍屡禁不止且花样翻新。
 
    包括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副司长黄新民在内的多位官员也在论坛上表示,母乳代用品企业的各种营销手段,实际上是阻碍母乳喂养提升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且奶粉企业营销手段层出不穷,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限制。
 
    机构调查:中西部纯母乳喂养率仅为18.9%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获取的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该机构2010年7-8月在中国中西部12个省40个县开展的母乳喂养的调查结果显示,6个月以内儿童按照严格标准的纯母乳喂养率仅为18.9%。
 
    此外,调查地区早开奶率、6个月以下儿童纯母乳喂养率、1岁和2岁时持续母乳喂养率均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另一组为国家疾控中心2013年营养与慢病调查的监测数据,显示中国纯母乳喂养率仅为20.8%。
 
    此外,2016年9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曾在7个省份的贫困农村做过一项调查。就“母乳喂养坚持了多久”的问题,调查者询问了近5000个孩子的监护人,回答不足一个月的高达35.5%。这个结果,让调查者十分惊讶。
 
    乳企“争第一口奶”丑闻屡屡曝光
 
    “爱婴医院”是指保障母乳喂养的场所,目前我国共有7000余家这样的医院。
 
    按照爱婴医院的评定标准,相关奶粉企业的广告和样品不应出现在这个地方。
 
    然而,在“促进母乳喂养高峰论坛”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健康服务司副巡视员曹彬表示,若干年前(2003年)自己去爱婴医院产科暗访,产房里边有奶粉企业送的奶粉样本,产房床位的床头都有奶粉企业的广告。产科的护理台上,有很多的奶粉厂商,把相关的资料放在服务台上,不乏宣传广告,“我们觉得还是经济利益的关系在里面做杠杆”。
 
    十多年后,类似的事情仍在发生。
 
    2017年7月,据法治周末报道,雀巢中国公司旗下6名员工涉嫌从多家医院医务人员手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该公司员工据此达到抢占市场份额、推销雀巢奶粉的目的。
 
    根据该案终审刑事裁定书,雀巢中国公司西北区婴儿多位员工通过拉关系、支付好处费等手段,多次从兰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兰州兰石医院等多家医院医务人员手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此外,多家医院的医务人员证实,雀巢中国公司旗下的员工曾给他们送去雀巢奶粉的试用装,并让他们免费发放给婴儿家长;发放同时并登记婴儿家长的信息;并根据信息数量为他们提供好处费。
 
    此类乳企“争第一口奶”的丑闻均不乏大型企业的身影。
 
    据新华社2013年报道,经天津市政府调查核实,2011年以来,天津85家医疗卫生机构的116人受多美滋公司委托,以向新生儿和婴幼儿家长授课、发放宣传材料、推介免费使用多美滋奶粉等方式,违规接受多美滋公司数额不等的费用。
 
    这类违规推销行为,触犯了中国的多部法律法规。
 
    2011年11月,卫生部发布《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促销母乳代用品,全面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推销或者代售母乳代用品。
 
    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严禁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医疗机构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孕妇及其家庭宣传、推销母乳代用品。
 
    2015年,新广告法第20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在论坛上表示,母乳代用品企业的各种营销手段,实际上是阻碍母乳喂养提升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经”禁止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但随着奶粉企业营销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有些法规已经落后了。
 
    曾参与《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实施和监督项目的首都儿科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淑一告诉澎湃新闻,中国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发布于1995年,20多年间,社会和市场变化巨大,”1995年的法规已经不能适应2017年的社会了“,迫切需要更新。
 
    缺少母婴室,许多母亲不得不在厕所里喂奶
 
    根据2012年开始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有的产假天数从原先的90天增加为98天。
 
    张淑一认为,政府、社会还应当给予女性更多支持,比如增设哺乳喂养室,为孕产妇提供健康指导和教育等。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华楠告诉澎湃新闻,一方面妈妈们被误导认为奶粉是发达国家的喂养方式(实际上不是),其次中国的母婴室规划建设不够,”让妈妈在肮脏的厕所里喂养孩子是挑战社会的伦理和底线“。
 
    而产假也是另外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副巡视员曹彬在论坛上的介绍,直到产后复工仍需继续母乳喂养的母亲占了76.83%,但能够坚持下来的仅有28%。
 
    其中,法定产假和建议纯母乳喂养的时间冲突,是复工后母亲放弃母乳喂养的重要因素。
 
    2012年,我国基础产假由90天增至98天。2015年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各省份陆续修订地方条例,延长了产假,但标准不一,多为四五个月。
 
    宋文珍认为,政策一方面规定了较短的产假,一方面又提出了纯母乳喂养率的目标,政策需要完善。
 
    北京协和医院儿科主任医师王丹华也呼吁延长产假,目前产假98天,但是纯母乳喂养最好坚持至少6个月,上班后很难坚持。
 
    但是产假延长,妇女就业又会受到影响,王丹华认为,这是政策制定中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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