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和六安市粮食局,省粮食集团:
2017年度轮入省级储备小麦入库工作业已结束,根据《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省级储备粮监管责任的意见》(皖粮仓〔2014〕92号)和《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做好省级储备粮质量检测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粮仓〔2015〕15号)等规定,请相关市粮食局和粮食集团公司及时组织好省级储备小麦验收工作。验收结束后,以正式文件向省粮食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验收结论、质检报告(严格按照皖粮仓〔2015〕15号附表格式汇总)和工作底稿等,请于2017年8月21日前上报省局,不得逾期。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