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兴县煤山市场监管所日前接到市民王先生投诉,称其在网上购买了一款小米糕,网页上标明这款小米糕是“绿色食品”,可打开包装后王先生并没有看到“绿色食品”的认证标志,而他当时就是冲着“绿色食品”这四个字才去购买的。
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当即打开了王先生所购买小米糕的网店进行浏览,发现这款小米糕的网页上确实标有“绿色食品”四个字,可按照王先生提供的产品图片,并没有“绿色食品”的认证标志,随即,执法人员赶赴该网店生产场所进行调查,找到了店主李老板。
“请问你们是否在网上销售一款小米糕,有经过‘绿色食品’认证吗?”执法人员小姚问道。
“我们销售的小米糕,还需要认证标志啊,‘绿色食品’不就是天然无污染的食品,那些自己种的瓜果蔬菜不都是‘绿色食品’嘛?我只是想强调下这个米糕原料是卫生的。”李老板的回答让执法人员哭笑不得。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你没有获得认证,当然不可以随便乱标注。”小姚详尽地向李老板解释了“绿色食品”的相关定义和知识,李老板这才认识到自己的问题。
经调解,王先生获得了500元的赔款,同时煤山市场监管所就李老板虚假宣传“绿色食品”问题展开进一步调查。
“‘绿色食品’四个字在未经认证情况下不可随便使用,商家打着‘绿色食品’旗号销售产品,属于误导消费者的判断。”市场监管人员提醒广大商家,“绿色食品”的标志属于商标,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范畴中,未经认证是不可以随便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