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防控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秋季免疫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7〕24号)要求和我市当前防控形势,市畜牧兽医局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与省疫控中心和各县市区协调联系,及时调整疫苗采购供应计划,切实做好秋季我市高致病禽流感免疫各项准备工作。据安排,在2017年秋季我市将统一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苗(H5N1Re-8株+H7N9H7-Rel株)替代目前使用的H5二价或三价灭活苗,对家禽实施免疫,秋季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计划数量申报合计354.5万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