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记者 文翰)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食安办在7月中旬至10月中旬,组织当地食药监、公安、商务、市政等部门,对火锅类食品行业开展集中整治,严查4种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包括在火锅底料、汤料和食材中添加罂粟壳、甲醛、工业火碱、非食用色素和其他非食用化学物质等。
二是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利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或掩盖食品腐败变质征象等。
三是采购或使用不合格食用油脂的行为,包括用回收食品和餐厨垃圾作原料再加工制作食品等。
四是掺杂掺假行为,包括在火锅食材、食用油脂、调味料、酒、饮料中掺杂掺假等。
举报投诉电话12331,实行有奖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