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开展重要水域增殖放流活动”的要求,2017年天津市加大了资源养护力度,全年争取安排各类项目资金1562万元,计划放流各类苗种15亿单位。目前,已放流14.2亿单位,完成全年任务的94%。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筹工作布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统筹项目资金来源、统筹放流水生生物品种,科学编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放流方案专家审查制度、苗种供应单位招标制度,组织召开了专家审查会,进一步优化了放流品种、规格,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通过招标采购苗种。
二、严把苗种质量,加强检验检疫力度。督导育苗单位开展育苗前期准备工作,强化育苗过程检查,对中标单位的苗种生产过程进行了指导和监管,确保今年增殖放流苗种质量。同时,加强苗种检验检疫力度,有效防控了疫病风险,显著提升了放流苗种质量,保障了水生生物资源安全。截至目前,采集样品64次,出具检验检疫报告64份,合格率100%。
三、规范验收程序,严格放流苗种验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苗种的投放验收,进一步规范了苗种验收程序。在强化行政监督的同时,邀请渔民或者涉海企业人员共同参与苗种投放验收,确保了验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目前,8家单位苗种已顺利通过验收,放流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半滑舌鳎、褐牙鲆、海蜇、刺参、贝类等海洋经济物种14.2亿单位,放流珍稀濒危物种松江鲈鱼14.96万尾。
四、举办放流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于6月6日在滨海新区中心渔港开展了以“增殖水生生物、促进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半滑舌鳎、松江鲈鱼、褐牙鲆、中国对虾、黄姑鱼等苗种11万多尾。此次放流活动,天津政务网、北方网、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等媒体分别进行了宣传报道,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增殖放流的认知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放流取得成效。结合伏季休渔专项执法,加强日常巡护力度,开展了增殖放流水域执法检查和清理违规渔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加强了放流前、后期相关水域的有效监管,确保增殖放流效果。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查获违规渔船25艘,没收违规渔具20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