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通过X光机发现两个装有疑似肉类的行李。工作人员迅速锁定一名女性旅客,经现场查验发现,此名港籍旅客通过背包和布袋携带了8公斤牛肉和10.28公斤猪肉,肉类均经过冷藏,用报纸简易包装裹携,但是该旅客无法提供肉类的来源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肉类等动物产品属禁止携带进境物品。因旅客无法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审批手续和证明文件,检验检疫人员依法截留该批猪肉牛肉。
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猪牛肉可能携带有动物传染病、寄生虫和其他有害生物,检疫风险高,可能损害食用者身体健康,甚至会影响我国生态平衡和农牧渔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