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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吨进口大豆严重霉变张家港检验检疫部门及时销毁严控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数据显示,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稳中有升。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数据的背后是中国质检系统进一步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有效地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日前,记者从江苏检验检疫局了解到,张家港口岸连续发现4起进境大豆霉变事件,检验检疫部门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置。霉变的30余吨大豆均已实施销毁处理,有力保障了本辖区食品卫生安全。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这些大豆源自美国、巴西等地,检验检疫部门现场查验时,在货船表层发现部分船舱内存在大豆严重霉变的情况。工作人员分析,可能是由于船舱运输储藏温、湿度较高,再加上近期夏季梅雨时节到来、船运时间长等因素叠加,表层更易受“汗水”回流,引发水湿霉变,导致大豆变质。发热霉变后的大豆色泽黑灰发暗、有霉臭味、毒素超标,如果生产中混有霉变大豆,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张家港口岸检验检疫负责人向中国经济网记者介绍,发现霉变大豆后,检验检疫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通报收货方、船方及保险公司受损大豆情况,共同查找发霉原因并积极协商赔付事宜,并对发现的霉变大豆进行严密监管,及时制定受损大豆处理方案,清理收集、过磅计重,霉变大豆均被隔离存放,并在检验检疫人员的监督下运送至指定工厂作焚烧销毁处理。张家港检验检疫局还加强了卸货和后续加工监管,在货物后续卸货过程中,未再发现明显霉变现象。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进口粮油企业,在订立大豆采购及运输合同时,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到大豆水分高低、船运时间长短、输出国家粮食储运状况差异、船舶自身质量等可能导致发生霉变的诸多因素;另一方面应严密监控粮食产品质量,在合同中注明品质指标详细要求,为涉外谈判、对外索赔等维护合理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降低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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