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动员部署大会。会议强调,作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指标中的一个重要项目,超市服务范围内,消费者对所经营肉菜的质量安全满意度必须达到80%以上。北京市食药安办号召市民通过参与满意度调查活动,投出自己的一票。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把握“一个定位、两个结合、三个创新”的工作思路:“一个定位”就是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定位于通过创建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两个结合”就是既要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又要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多项工作协同开展。“三个创新”则是活动过程要突出北京特色,一是食药监管部门与多部门联动,加大政策扶持和行业规范力度,促进食品安全监管;二是高标定位,注重实效,实现源头规范、过程严控,结合当前食用农产品存在的难点问题,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努力破解监管难题;三是制定《“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管理办法》,对示范超市进行动态管理,使“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始终符合标准要求。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处处长纪晔解释说,对示范超市的评价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标准上:一是采购过程标准。示范超市要如实记录供应商种养殖基地、种养殖企业、销售者等供货者名称,农产品品种、产地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查;积极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和“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使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生鲜肉来自合法屠宰企业。二是经营过程标准。示范超市要按照食用农产品经营过程规范的有关要求,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要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采摘、屠宰、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进行风险分析,积极防控风险;能够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对肉菜开展自检工作。三是主体信用标准。示范超市要重视诚信建设,认真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门店的显着位置和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标准和承诺,设置意见箱或意见栏;设置公示牌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养殖企业以及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记录等方面信息。四是示范引领标准。示范超市按照“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设立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供港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等优质精品肉菜专柜;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更加严格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经营过程规范;示范超市如作出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承诺,要按照承诺标准对相关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