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台县食药监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创新实施“3341”工程,织密监管网络,全力落实“阳光仓储”,有效规范了食品仓储和配送行为,让公众消费更加踏实放心。
落实三大管理理念,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水平。结合全省食品流通“两方责任”大约谈活动,高台县食药监局以诚信经营为基础,通过集中培训、走访调研等方式,与全县37户食品批发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头对头沟通,为其出点支招、排难解困,切实增强了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以智慧监管为抓手,在37户批发仓储中架设可追溯移动终端,实施图像远程传输,使经营者彻底打消了偷机钻营的取巧心理;以风险防控为手段,建立进货、贮存、销售各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强化日常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构建三位一体监管网络,大力推行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以“互联网+”为手段,辖区3处食品物流基地实现了网络全覆盖。根据食品批发单位实际情况,配备仓库监控设备,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图像远程传输,过程实时监控,建立了食品仓储、管理人员、监管执法人员之间“三点一线”的网络监管模式,把食品“进出口”各环节充分暴露“阳光”之下,有效提高了监管质量和效率,杜绝了食品仓储配送中的各种“小动作”。
探索四条监管路子,拉紧扯牢四条纵横主线。一是整体推行五个统一,拉近扯牢标准横线。食品批发单位统一进入符合要求的食品物流基地,食品物流基地必须硬化、净化仓储墙壁地面,配置食品隔墙离地及防鼠通风设施;实行统一建档备案登记管理,把食品配送车辆及其从业人员纳入检查监督管理范围,对全县37户食品批发单位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做到底子清、户数明;在仓储醒目位置统一悬挂《食品经营信息公示牌》、食品配送车辆统一发放《食品流通配送货车公示牌》,向消费者公示食品批发单位经营许可情况、人员健康情况及车辆信息等情况;统一在库房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库房管理员岗位职责》《食品仓库管理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出库查验制度》及《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食品批发单位的各项职责;统一落实食品分类分区管理,督促食品批发单位将不同类别的食品分类分区进行存放,醒目标识食品类别,配置食品货架,防止食品混存混放、积压堆放。二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拉紧扯牢管理纵线。全县45辆食品配送货车辆统一架设可追溯移动终端设备,全面落实应用“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企业出入库管理、批发配送销售每日情况、食品检验报告及分销商信息、企业自查管理等工作全部实现了“电子化”。三是严格自查自律制度,拉紧撤牢自律横线,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批发单位建立自查自律制度,牢记阳光仓储经营自律歌,依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防控、管防结合的原则,定期开展自查并填写自律手册,进一步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四是履行食品经营承诺,拉紧扯牢责任纵线。与37家食品批发单位法人签订了《食品流通环节经营承诺书》,全面落实负面清单管理,承诺食品进货渠道安全,保证商品来源合法,让食品批发单位负责人从思想上重视食品安全,真正做到“言出必行”。
实现一个终极目标,全力打造群众满意安全放心的食品物流。“阳光仓储”工程的实施,把食品批发经营单位的消售行为全过程、全天候纳入阳光监督之下,彻底解决了食品批发单“懒”、“散”、“慢”、“躲”的问题,为下游经营者提供了可靠安全的食品来源,有效减轻了工作压力,既赢得了个体零售户的欢迎,又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被大家称为食品监管中真正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通讯员郑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