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0日起,县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规模养殖场粪污整改工作进行为期4天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分13个组,对全县30个乡(镇)、场、办的规模养殖场粪污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县检查验收工作组按每个乡镇至少检(抽)查3个村10个户(场)的整改到位情况;所在乡镇需整改养殖场少于10个户的,须逐户检查到位;群众举报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的案件,每个举报件须检查到位。对整改通知落实不到位的,由检查组协同乡镇统一汇总报送到县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后,统一移送县相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