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办法〔2017〕6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企业: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请提供粮食企业涉诉民商事审判执行案件及相关法律问题情况的函》(国粮办检〔2017〕1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统计本辖区内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涉诉民商事案件情况;局属各企业、局退管办负责统计各自涉诉民商事案件情况。有关情况请填写《2014年以来粮食企业涉诉民商事争议案件情况统计表》,于7月13日前书面(盖章)传真至我局法规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陈海韬,联系电话:13509510599,传真:0951-87553821,邮箱:zfc@fjgrain.com。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