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畜发〔2017〕14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条件监管专项行动,重点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的布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年度报告等动物防疫条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截止7月6日,组织人员到14个养殖企业和肉类屠宰加工厂现场核查。对检查发现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或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相关规定的,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整改,并对整改后未达到要求将依法立案查处,切实提高辖区内动物规模养殖、定点屠宰等场所的持证率。
根据杭畜发〔2017〕14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条件监管专项行动,重点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的布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年度报告等动物防疫条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截止7月6日,组织人员到14个养殖企业和肉类屠宰加工厂现场核查。对检查发现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或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相关规定的,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整改,并对整改后未达到要求将依法立案查处,切实提高辖区内动物规模养殖、定点屠宰等场所的持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