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陕西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推动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措施和“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安全治理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制定了《陕西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启动食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指出,省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市局和双随机抽取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许可监督检查。此次督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从制度和执行两个方面对各地许可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对获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和许可部门实施许可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各级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日常监管责任,提高许可工作质量和监管工作水平。
《实施方案》强调,此次督查考核结果已列入各设区市政府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中,各地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安排,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实施情况,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和许可部门首先进行自查,重点在查漏补缺、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使自查的过程成为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
《实施方案》要求,督查组一是要重点检查各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新获证企业在实际生产中持续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推进企业提升保持许可条件的能力。
二是要将“四个最严”要求贯穿监督检查全过程,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注重从源头防范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整改不力或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许可监督检查与信用等级评定、风险管理和年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到人,实行挂号销账,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回头看”。
四是要注意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食品生产企业正、反面典型案例和许可部门开展工作的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发现共性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省食品生产许可和安全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