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清远市政府获悉,日前清远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远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清远将撤销市盐务局,由市经信局作为市政府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市盐业工作,市食药监局为市政府食盐安全监管机构。
根据《方案》,清远将撤销市盐务局,剥离省盐业集团清远有限公司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省盐业集团清远有限公司不再加挂市盐务局牌子,实行政企分开、市场化运营。同时,调整食盐安全监管职责,将市政府授权盐业主管机构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其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市政府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市盐业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食盐安全监管机构。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食盐价格监管工作,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稳定。
此外,将食盐纳入食品类实施统一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行政执法、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有关盐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