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农林[2017]107号文件要求,余姚市畜牧兽医局于6月份开展了针对饲料和兽药的“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派选执法检查人员)抽查监管工作。
本次抽查对象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及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或者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并依法开展生产活动,是否依法落实采购、生产、销售记录或者产品留样观察、产品包装和标签等管理要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落实兽药生产记录、购销记录、入库出库检查验收、产品包装和标签等管理要求以及兽药产品质量状况。
按照抽查比例不超过20%的要求,随机抽取了两家兽药经营部和一家饲料经营店,并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进行了详细检查,未发现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