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制定《网络订餐监督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在7月2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陈谞表示。
本次论坛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支持,食品与营养科学传播联盟主办。
国家食药监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在致辞中表示,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也对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的影响带来了有目共睹的变化,但也有不法分子通过网络传播品谣言,给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也给产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应该充分发挥好联网的优势,让科学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在互联网广泛传播。
目前,国家食药总局同步政府官网、微博、微信,实时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解析信息,为公众提供权威的食品安全指导。
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国家食品药品稽查专员陈谞介绍了中国网络食品监管法制建设的最新情况,重点解读已经发布实施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细化对第三方食品电商平台的责任是《办法》一大亮点。比如第15条规定,入网食品经营者涉嫌犯罪提起公诉等四种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第三方平台发现后应该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活动。
“《办法》引入了神秘买家的制度,目前欧盟和美国FDA在网络食品抽样检查的法规制度中也引入了神秘买家的制度”,陈谞说,这是中国的食品安全立法制度首次被国外发达国外直接引用和借鉴。
陈谞透露,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制定《网络订餐监督管理办法》,围绕各界关注的“外卖”行业,明确平台对餐饮商户的准入、餐食安全信息透明,和送餐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管理责任。
有了日趋完善的立法,国家食药监总局也充分拓展“社会共治”思维,运用互联网手段,加强对网售食品的安全监管。“对安全风险的防控,是对食品经营监管的当务之急”,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副司长刘洪彬表示,总局发起了与大型网络食品平台进行合作的倡议,已经有6家企业加入,双方将共享治理经验和数据,共同研究治理措施,让违法失信者无生意可做。
刘洪彬说,目前,国家层面正在推进建立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国家食药监总局也将强化联合信用惩戒,鼓励平台主体对违法活动的自然人进行信用惩戒,让他们一时违法终生受阻。
同步,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将借鉴各地探索,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宣传,调动公众参与网络食品安全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