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水产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从6月开始,为期半年,将按照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行为监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严防滥用药物或非法添加禁用化合物的水产品进入市场,提高经营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治行动中,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区域,以梭子蟹、淡水虾、鲫鱼、鲈鱼、鳊鱼、鲳鱼、鳜鱼、黑鱼、多宝鱼等为重点品种,结合既往抽检监测、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舆情处置等情况,分析近年来本地农业、卫生等部门监测结果,以水产品采购、进货、销售和暂养等为重点环节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强化索证索票溯源管理。
据了解,水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超市等销售场所,须提供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同时,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或者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将突出检查高风险水产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主体,以水产品中的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孔雀石绿、重金属等项目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强化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水产品的核查处置,对不合格的水产品实施追溯,涉及其他环节的,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