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青海省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试行)》,全面推行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动态调整和制定风险分级监管。
据了解,全市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科学分析、防控风险、公正公平”的原则分步实施,利用有限的监管资源实施“精准监管”,将“好钢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监管效能最大化。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成立风险等级评定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分级工作,并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评定、信息公开的原则,通过现场检查评分、风险等级动态调整等程序对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评定。
截至目前,新建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制定风险分级监管计划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市95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被评定风险监管等级,其中低风险等级企业4家,较低风险等级企业37家,中等风险等级企业47家,高风险等级企业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