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低价中标现象是否监管不力?”“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能否如期完成?”“假冒伪劣何以屡禁不绝?”专题询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问题尖锐、切中要害,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坦诚、措施实在。
修订法律强化对“低价中标”的惩戒力度
王力委员提问:国家对确保产品质量和严格招投标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不顾成本、不讲质量,只讲低价就能中标的问题仍然屡见不鲜,是否有关部门在落实法律法规中存在执行不够有力、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表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是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重要评标方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但实践当中,一些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忽略了法律规定的“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条件,对于投标价格是不是低于合理成本,既没有测算,也不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而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和信用评价体系,中标人违法失信行为的违法成本过低;从监管角度看,招标人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力量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也导致一些企业特别是恶意低价中标的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何立峰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法严格限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针对滥用、不当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问题,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类评价方法的运用。另外,将建议修订招标投标法,实现招标投标全过程的信息公开,落实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强化恶意低价中标的法律责任,加大对恶意低价中标者的处罚力度,禁止其在一定年限内参与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活动。同时,将加强监督执法,强化落实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制,将生产提供劣质产品者纳入失信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采取强力措施确保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如期建成
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设进度也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焦点之一。杨雄委员就此提出,国务院要求到2020年实现重点领域建设追溯体系的任务,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该项工作推进总体缓慢。
商务部部长钟山回应称,全国已有58个城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试点,在18个省市开展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在4个省市开展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已经有超过85%的试点地区完成与中央平台的对接,超过1.5万家企业建成追溯体系,覆盖经营商品的企业和商户达到了30余万家。
但是,各地对这项工作还开展得不够平衡,与目标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重点做好追溯的标准化、互联互通和认证认可等工作,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示范的经验,推动修改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推动出台产品追溯管理条例、追溯数据管理办法和追溯体系认证认可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构建有效的保障追溯体系运行的长效机制。“我们要强化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对没有按期完成试点任务的地区,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督办。”他说。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对此补充说,国家质检总局将探索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抓好重要产品追溯标准的推广应用,做好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争取把追溯体系建设纳入认证要求,在继续做好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的基础上,适时同其他追溯平台尽量对接起来,实现互联互通。
要重点强化对农村等薄弱地区的监管力度
“我想请问有关部门,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如何进一步加大打假的力度?”蒲长城委员的一席提问,赢得了现场委员们的共鸣。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认为,假冒伪劣屡禁不绝,主要还是企业违法的成本比较低、企业的信用体系不够完善、质量主体责任还落实不够以及监管滞后几方面原因。特别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国每天新增15000家企业,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成为一个新问题。
他介绍说,工商部门近年来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对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指定,并把处理和检查的结果公开到网上,对企业形成了明显约束。此外,目前基层已普遍成立市场综合执法局,各个监管部门在一起综合执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坦言,农村、城乡接合部地区假冒伪劣问题突出,与这些地区监管资源配置相对薄弱、监督力度相对不大有关,和庞大的违法犯罪的基数相比,公安机关行政监管、刑事打击的覆盖面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他说,对于食品、药品、建材、汽配、农资等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0年以来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0多万人;针对制假售假的网络化、链条化趋势,公安部也已经与重点的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了有关的合作机制,强化打击网络犯罪的技术手段。
“质量关系国计民生,公安部将进一步坚定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把包括贯彻产品质量法在内的执法工作做得更好,更加符合职能的要求。”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