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市和泰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立钧在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顺利领取了带“SC”编号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据悉,这是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后,慈溪核发的首本“SC”《食品生产许可证》。
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新获证及换证的食品生产者,要求在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以往,慈溪企业如想更换《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跑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慈溪的企业来说,来来回回,着实不便。”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审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后,慈溪企业在家门口就能完成申请、考核、领证的全过程,方便多了。
据悉,此次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包括新证书的首次申领,原有证书的延续、变更、补办、撤销、注销等,涵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28类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的许可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SC’《食品生产许可证》启用后,原来已发出的‘QS’《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不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该负责人告诉笔者,新申请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原许可证变更或到期延续换证的,一律发放“SC”《食品生产许可证》。记者 殷聪 实习生 孙佳丽 通讯员 毛展凯